别让“护农法宝”成为“害人利器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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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无人机在夜空中静静飞行,通过热成像精准锁定目标时,利箭射向天空。这不再是科幻小说中的场景,而是现实生活中的风险。近期,媒体频频曝光多地无人机射杀动物事件,引发公众关注。无人机技术曾经被用作“保护农民的神器”并被合法批准用于驱赶野猪,如今却濒临滥用,正朝着“空中杀手”的危险方向发展。从误伤家畜、误杀野生动物,到热成像图像中出奇的人影,一系列事件不断敲响警钟。 (相关报道见本报11月24日第7版)配备热成像仪、空投器和箭的普通农业无人机正在模糊工具和武器之间的界限。更让人不安的是,相关零部件在电商平台上就能买到,动辄上千元。一些经销商还提供“改装指南”,教大众如何增加载重能力和自重。当技术摆脱限制时,其破坏性潜力很快就会显现出来。面对这种情况,现任政府显得陷入困境和被动。虽然造成损失后可以追究财产损失责任,猎杀保护动物也可以受到法律制裁,但对于“恶意改装无人机”的资源,目前还缺乏明确而有力的法律壁垒。事前回避不充分,事后取证困难,导致效果微弱,无意中助长了一种侥幸感。同时e、拆除电子围栏、安装投影设备等行为屡禁不止,暴露出从生产、销售到变更的全链条管理漏洞。为了控制“空中杀手”的隐患,防止“护农神器”成为“伤人利器”,必须建立法律、技术、产业协同管理的壁垒。首先,要建立严密的法律防线,明确民用无人机改造底线,从源头拧紧“安全阀”。二是要加强技术防控,实现飞行数据实时监控,提高识别和干预能力。此外,还应针对“空投器”、“猎箭”等关键部件建立事前审核和动态监管机制,切断非法变更链条。rom 循环结束。行业自律和社会管理同样不可或缺。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法制教育,促进行业标准制定,防止技术滥用。当操作人员也接受系统培训并严格遵守法律和道德底线时。技术的好坏取决于它的使用方式。无人机农业应用不应因监管缺失而偏离方向。只有给法治和安全轨道带来改变,才能真正守住“护农神器”的安全线,让科技的翅膀成为丰收的希望。 (本报评论员为孙良泉、柴婷、李子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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